前几天,有客户因即将支出大额的培训费用于组织员工专业技能培训而找到我,想让我帮忙起草一份服务期协议,交付其需要的合同后,基于为其规避相应法律风险的目的,我提出附带帮其审核一下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是否合法、合规,谁知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该客户在公司采用了996的工时制度,而该工时制度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若不整改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及经营风险。
那么,何为996呢,我国劳动法又是怎么评价996的呢?
996即上午九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平均每日工作超过十小时,每周休息一天的工时制度。(常发生在互联网、医院行业)
而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长不得超过八小时,国务院规章规定了每周工作时长不得超过四十小时(劳动法是四十四小时,冲突时应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超出该工作时间继续工作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加班”,不仅需要劳动者协商同意,还需要支付加班费。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每天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据此,996的工作制度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若公司强制实施996制度,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属于旷工,有权要求人社局对公司进行处罚,甚至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配合,则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
最后,我建议客户采取两班制或者每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方式控制工作时长,不仅有利于企业劳动人事合规,也有利于公司与员工关系的和谐。毕竟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个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让员工工作的快乐,有价值感、归属感,才是企业留人的最好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