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接待日的时间:法院院长将每个月指定一个时间段进行公开接待,具体日期将提前公布于法院官方网站和其他媒体渠道。
- 预约方式: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提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法院官方网站的预约系统预约接待时间。预约接待时间段为上午9点至下午5点。
- 预约确认:预约人员将收到法院方面的确认函,确认具体接待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取消或变更预约,需提前24小时通知法院。
- 接待事项:预约人员可以就与法院相关的问题、建议、投诉等进行咨询和交流。法院院长将尽量提供满意的答复和解决方案。
- 接待方式:预约人员可以选择实际到法院进行面对面接待,或者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等方式进行远程接待。
- 公示处理结果:法院院长将对接待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和处理结果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 保密处理:接待过程中,预约人员提出的问题、建议、投诉等将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 改进机制:法院院长将根据接待过程中的反馈和建议,不断完善接待制度,提高接待效果和服务质量。
引用法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