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7 10:12:26 人浏览
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法律规定,证明继承人根据法定或遗嘱继承死者遗产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继承公证是继承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处在继承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时,依法审查相关材料,确认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及继承遗产的范围,并制作继承公证书,证明继承人享有遗产继承权。
继承公证的程序主要包括:
当事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公证处审查材料,查明事实。
公证员制作继承公证书,当事人签字确认。
公证处存档备查。
继承公证书是公证处依法制作的,证明继承人享有遗产继承权的公证书。继承公证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证明继承人身份和继承权的合法性;
作为继承人取得遗产的依据;
为继承人办理遗产过户提供证明。
子女放弃继承公证是指有继承权的子女自愿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并由公证处制作公证书予以证明的行为。子女放弃继承公证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
子女放弃继承公证的程序主要包括:
放弃继承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公证处审查材料,确认放弃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公证员制作放弃继承公证书,放弃继承人签字确认。
公证处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