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2 14:29:03 人浏览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怎么走呢?
现在的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归结下来是很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到底是谁的责任呢?在这个时候,家属应该理智对待,不能一时冲动,在医院大吵大闹,不仅会使自己的权益受损,同时,也危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通过合法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怎么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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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
委任: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由医学鉴定处委托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接受:医疗鉴定处收到委托书后,对其进行审核并发出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双方提供鉴定所需材料:
组成评估小组:医疗评估办公室根据事故纠纷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评估小组的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有3人,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评估小组成员的1/2。
组织鉴定:医学鉴定办公室应在举行鉴定会议前一周内通知医学、患者和鉴定专家。
再鉴定:对于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任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重新鉴定。
以上是法临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怎么走的相关知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