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8-11 11:45:43 人浏览
有朋友问:被家里人长期打骂,忍了好多年,到底能不能告他坐牢?很多人觉得家暴是家务事,报警也没用。其实不是这样,法律里专门有一个罪名管这个——虐待罪,只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施暴者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篇文章就讲清楚,什么情况够得上犯罪、判多少年、真遇到了该怎么做。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有三把尺子。第一把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算,长期住在一起形成共同生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同居伴侣也算。第二把是“长期、持续”,偶尔吵一架推搡一下不叫虐待,反复多次、拖上几个月甚至几年才够得上。第三把是“情节恶劣”,比如打的次数频繁、手段残忍、专门欺负老人小孩、打到受伤或者造成严重心理创伤,一般都会被认定。
家暴分三个层级。最轻的是民事层面,可以起诉离婚、要求赔偿;中间是行政处罚,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或者其监护人要求处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最重的才是刑事犯罪,也就是前面说的虐待罪。
2026年4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3岁男童被虐致死案”就是典型。被告人长期殴打年仅3岁的孩子,法院认定构成虐待罪,判了有期徒刑二年;又因为最后一次故意伤害导致孩子死亡,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一个案子拆成两个罪名,就是因为长期摧残是一个罪,一次下手太重出了人命是另一个罪,两者要分别评价。
第一步,报警。家暴不是家务事,警察必须管。报警回执、伤情鉴定、医院病历、聊天记录都要留好,这些都是关键证据。第二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反家庭暴力法》给的“护身符”,裁定下来后禁止对方接近你、骚扰你,违反保护令还可能被追究拒执责任。第三步,对方情节严重的,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026年还有一起真实案例可以参考:河南一名继母长期用扫帚、竹条殴打继女,孩子下肢溃烂都不带去医院,法院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同时判令变更抚养关系,把孩子交给亲生母亲抚养。未成年人被虐待,学校老师、医生发现伤情都要强制报告,所以孩子不是没人管,关键是要敢于说出来。
家庭暴力从来不是家务事。被打骂虐待,忍让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保存证据、报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走刑事程序就走刑事程序。法律站在受害者这边,该用的时候一定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