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8-05 11:11:58 人浏览
朋友说有一笔钱不方便走自己账户,让你帮忙收一下、转一下,说好了给你几百块好处费。你想着就是动动手指的事,结果转账当天警察就找上门,说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不是吓唬人,帮人转移来路不明的钱,刑事风险实打实,2026年各地判的这类案子不少。这篇文章就讲明白:什么情况会构成犯罪、判多重、真摊上了怎么应对。
《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去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用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简单说,就是明知道这笔钱来路不正(比如是诈骗、盗窃、抢劫弄来的),你还帮忙藏起来或者转走,就踩线了。
立案门槛并不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以上,一般就可以立案追诉,各地能在三千到一万元之间定自己地区的标准。也就是说,帮人转了三千块钱的赃款,理论上就够着了刑事立案的门槛。
很多人分不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信罪。帮信罪管的是事前帮忙,你明知道对方在搞网络犯罪,还把自己的银行卡、收款码借给他收钱,这属于帮信罪,依据是《刑法》第287条之二。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管的是事后帮忙,上游犯罪已经完成,钱已经骗到手或者偷到手了,你再帮他把这笔钱转走、洗白。一个是给犯罪当帮凶,一个是给赃款当搬运工,性质不一样,量刑标准也不同。
还有个概念叫洗钱罪,依据是《刑法》第191条,只针对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七类特定上游犯罪,金额一般更大。如果上游只是普通诈骗、盗窃,通常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来定,这类案子实际碰到最多。
2026年3月,江苏南京的小王在网上认识一个老板,对方说自己的银行卡被限额了,让小王帮忙收一笔6万元的货款再转到指定账户,承诺给1000元好处费。小王心里隐约觉得不对劲,但想着钱不是自己的,就照做了。后来警方查明这6万元是电信诈骗赃款,小王被起诉。好在他属于初犯、主动退赃,认罪认罚,法院考虑到他主观恶性不大,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真摊上这种事,有三点记住。第一,核心在明知两个字,你确实不知道钱来路不正,还能拿出聊天记录、转账说明等证据,那可能不构成犯罪;第二,看金额和次数,数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是不是多次帮人转账,直接影响定性;第三,一旦被调查,别删记录、别找对方串供,赶紧找律师,配合调查、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是争取缓刑最重要的筹码。
说到底,帮人转账这种事,钱不干净的风险永远比那点好处费大得多。遇到来路不明的转账请求,最稳的做法就是直接拒绝,别贪小便宜。真出了事也别慌,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固定证据,很多案子在明知和金额上都有争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