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1-21 09:26:01 人浏览
认定寻衅滋事罪需从多方面综合判断。主观层面,行为人须具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客观层面,需实施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法定行为,且该行为达到情节恶劣或严重的程度。同时,犯罪主体须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为社会公共秩序。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主客观要件,方可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构成寻衅滋事罪需满足多项条件。从主观方面而言,行为人必须具备寻衅滋事的故意,即明知自身行为会破坏社会秩序,却仍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这种故意通常体现为无端生事、逞强耍横、寻求精神刺激等情形。
1、客观行为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寻衅滋事行为若破坏社会秩序,即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一,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此处“随意”突出殴打行为缺乏正当理由,“情节恶劣”通常涵盖多次随意殴打他人、致他人轻伤等情形;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例如长时间追逐他人、多次辱骂他人并造成其精神伤害等;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的,像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价值较大、任意损毁公私财物造成较大损失等;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比如在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故意制造混乱,致使正常的经营、交通等秩序无法维持。
2、主体和客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也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和社会正常运行的状态。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涵盖多个方面。主观要件上,前文已述,要求行为人具有寻衅滋事的故意,这种故意区别于其他犯罪的故意,其动机往往是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的心理。
1、客观行为要件
除了前面提到的几种法定行为表现外,在认定客观行为时,还需要考虑行为的情节和后果。比如在随意殴打他人的情况下,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身体伤害,还要看行为的手段、时间、地点等因素。如果是在公共场所当众随意殴打他人,其社会影响更恶劣,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对于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要综合考虑财物的价值、强拿的方式等。若采用暴力威胁等严重手段强拿少量财物,也可能构成该罪。
2、主体和客体要件
主体方面,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精神正常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客体方面,社会公共秩序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包括公共场所秩序、社会生活的安宁等。任何破坏这种秩序的行为,都可能侵犯到该客体。
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行为比较容易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其中,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较为常见。比如在酒吧、街头等场所,因一点小事就对他人大打出手。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更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1、追逐拦截行为
追逐、拦截他人,尤其是对特定的对象进行长时间、持续性的追逐和拦截。例如在校园周边,一些不良少年对同学进行追逐、拦截,造成同学心理恐惧,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2、起哄闹事行为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也是典型的行为之一。比如在商场促销活动现场,一些人故意制造混乱,煽动群众情绪,导致商场秩序严重混乱,无法正常营业。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场所的正常运行,符合寻衅滋事罪中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要件。
综上所述,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综合考虑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主体和客体等多个方面。在实际生活中,类似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都可能涉及该罪。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关于寻衅滋事罪认定或者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