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寻衅滋事未遂构成犯罪吗

更新时间:2026-01-14 09:48:01 人浏览

寻衅滋事未遂是否构成犯罪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通常而言,寻衅滋事罪属于行为犯,即便处于未遂状态,若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其行为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时,仍可能构成犯罪。但如果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则不构成犯罪。具体判断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中的标准。

一、寻衅滋事未遂构成犯罪吗

寻衅滋事未遂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概而论,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

寻衅滋事罪属于行为犯,即便犯罪行为处于未遂状态,若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达到了一定的危害程度,仍可能构成犯罪。例如,行为人纠集多人准备实施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但已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威胁,这种情况下即有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如果寻衅滋事未遂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不认为是犯罪。比如,行为人只是一时冲动,有了寻衅滋事的意图,但在准备实施的过程中就主动放弃了,且没有造成任何实际的危害后果,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犯罪。

寻衅滋事未遂构成犯罪吗(图1)

二、寻衅滋事未遂的认定标准

准确认定寻衅滋事未遂对于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至关重要。

1、着手实施的判断

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着手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例如,在随意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行为中,行为人已经开始向被害人逼近,准备实施殴打动作,就可以认定为着手。如果只是在策划、准备阶段,还没有开始实施具体的危害行为,则不能认定为着手。

2、意志以外原因的判断

行为人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包括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止、公安机关的及时干预等。例如,行为人准备随意损毁公私财物,刚要动手时被周围群众制止,导致行为未能完成,这就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3、危害结果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虽然未遂没有造成既遂的危害结果,但仍要考虑行为对社会秩序的潜在危害。即使没有实际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毁等后果,但如果行为已经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影响了公众的安全感,也可能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三、寻衅滋事未遂的量刑考量

如果认定寻衅滋事未遂构成犯罪,在量刑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1、比照既遂犯的从轻或减轻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例如,在随意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案件中,如果既遂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于未遂犯可能会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等较轻的刑罚。

2、其他量刑情节的影响

除了未遂这一情节外,行为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影响量刑。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的动机等因素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总之,寻衅滋事未遂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寻衅滋事未遂与其他犯罪行为的竞合、共同犯罪中未遂的认定等相关问题。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