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1-12 09:26:01 人浏览
寻衅滋事行为发生后,若当事人在冲突中被殴打,其定罪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若双方均存在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则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若一方的殴打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另一方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罪名。司法实践中,需全面考量事件起因、双方行为性质、伤害后果等因素,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具体罪名作出准确认定。
当出现因寻衅滋事引发的互殴情况时,对行为人的定罪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若双方均具有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并实施了相应行为,通常会按照寻衅滋事罪予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1、事件起因和双方主观故意
若一方出于无事生非、逞强耍横等寻衅滋事的故意挑起事端,另一方因此实施反击时,需判断该反击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若反击行为未超出合理限度,即构成正当防卫,此时实施寻衅滋事的一方可能被单独定罪。
2、伤害后果
伤害后果是定罪的重要依据。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后果,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比如,寻衅滋事者在被打后经鉴定为轻伤,打人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3、行为过程和情节
整个事件的行为过程和情节也会影响定罪。例如,是否使用凶器、是否多人参与等。如果在打斗过程中使用了凶器,即使是寻衅滋事者被打,打人者的行为性质可能会更严重。
寻衅滋事被打后双方不一定都构成犯罪。这要根据具体的行为和情节来判断。
1、双方都构成犯罪的情况
如果双方都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相应的行为,比如双方都有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闹事等行为,那么双方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例如,两伙人在街头因为一点小事发生口角,随后双方都开始动手,互相推搡、殴打,造成了一定的社会秩序混乱,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2、一方构成犯罪另一方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若一方是正当防卫,那么正当防卫的一方不构成犯罪。比如,甲无端对乙进行辱骂、挑衅,乙在甲动手攻击时进行反击,并且反击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而甲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3、都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如果双方的冲突情节显著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也没有破坏社会秩序,那么双方可能都不构成犯罪。例如,两人在菜市场因为摊位问题发生了短暂的口角和轻微的推搡,很快就被旁人劝开,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和市场秩序混乱,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都不构成犯罪,可能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在寻衅滋事被打后认定正当防卫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1、存在不法侵害
必须存在寻衅滋事者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比如,寻衅滋事者对他人进行殴打、辱骂、威胁等行为。只有当存在这些不法侵害时,才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再进行所谓的“防卫”,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例如,寻衅滋事者打完人后准备离开,这时被打者再去攻击寻衅滋事者,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3、防卫目的的正当性
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如果是出于报复等其他目的进行攻击,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被寻衅滋事者在对方停止攻击后,出于报复心理又去殴打对方,这种行为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目的要求。
4、防卫行为的限度
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例如,寻衅滋事者只是轻轻推了一下被打者,被打者却用凶器将寻衅滋事者打成重伤,这种情况就可能超过了必要限度,不属于正当防卫。
总之,寻衅滋事被打后的定罪问题较为复杂,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节的判断。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寻衅滋事与其他罪名的竞合、不同情节下的量刑差异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