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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最低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2026-01-07 16:10:14 人浏览

寻衅滋事罪的最低立案标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包含多种情形: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或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均应立案追诉。这些标准明确了不同行为达到何种程度会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

一、寻衅滋事最低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罪的最低立案标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已有明确规定。

1、随意殴打他人类型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类型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类型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寻衅滋事最低立案标准(图1)

二、寻衅滋事造成轻微伤的立案标准

在寻衅滋事案件中,造成轻微伤也可能达到立案标准。

1、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情形

当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二人以上轻微伤时,就满足了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条件。因为轻微伤虽然伤害程度相对轻伤较低,但多人轻微伤累积起来,也体现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对他人身体权益的侵害。

2、结合其他情节判断

即使只是造成一人轻微伤,但如果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如持凶器随意殴打、针对特定弱势群体(精神病人、残疾人等)、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等,同样会被立案追诉。这是因为这些情节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大,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更为严重。

3、轻微伤与社会影响的关联

轻微伤的结果如果引发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比如引起群众恐慌、导致公共场所秩序长时间混乱等,也会成为立案的重要考量因素。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行为的各个方面来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三、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立案金额标准

对于寻衅滋事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有明确的立案金额标准。

1、基本金额标准

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这个金额标准是判断该类寻衅滋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一个重要界限。它体现了对公私财物权益的保护,当强拿硬要或损毁、占用财物达到一定价值时,就进入了刑事法律的规制范围。

2、多次行为标准

即使每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如果多次实施该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也会立案。这里的“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多次行为反映出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和对社会秩序的持续破坏。

3、特殊对象情形

如果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是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即使金额未达到标准,也会被立案。这是基于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综上所述,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涵盖了多种行为类型和情形,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等不同方面。了解这些标准有助于公众明确行为的法律边界,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你对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量刑等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纠纷,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