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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退一赔三”的证据

更新时间:2021-09-27 10:32:08 人浏览

消费者主张“退一赔三”的证据(图1)

在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误导性的宣传。假一赔三是商家对消费者的承诺。消费者在商家购买商品时,如果商品属于假货,商家会赔偿消费者三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消费者发现卖方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维权;对于卖家来说,也要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证据举例:

1.在提供货物或服务时,故意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测量仪器或损坏其准确性;
2.骗取价款或费用,但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提供货物或服务;
3.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
4.有虚假或误导性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5.有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

如果存在欺诈行为,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提高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三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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