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婚后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分?

更新时间:2026-09-07 11:19:25 人浏览

读者小许结婚五年,去年和丈夫按揭买了婚房,首付两家凑的,房贷一直在还。现在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最头疼的就是这套房:首付比例、还贷来源都不一样,这房子到底怎么分?

一、婚后买房,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先给结论:婚后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用共同收入买的房,自然算在内。

但“一人一半”是原则,具体分割要考虑出资、还贷、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等因素,法院会酌情调整比例,不是死板的五五分。

二、几个关键点决定怎么分

第一,看首付来源。如果首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起攒的)付的,整套房都是共同财产。如果首付里有一方婚前个人积蓄,法院在分割时会适当多分给出资方。第二,看还贷。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一般视为共同还贷,另一方可以主张补偿。第三,看房产登记。登记在谁名下不影响共同财产属性,但影响法院对“谁更适合持有”的判断。

还有种常见情况: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本息和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登记方要补偿给另一方。这用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关于个人财产的思路。

三、协商优先,谈不拢再让法院判

离婚分割财产,法院鼓励双方先协商。能谈成书面协议,约定谁拿房、谁补差价、房贷怎么处理,最快也最省心。谈不拢,就起诉让法院综合出资、还贷、抚养子女情况判决。

实操提醒:分割前先给房子做个评估(市场价或评估价),确定房子现值,再算清楚首付、已还贷款、剩余贷款,这样分割比例才有依据。还有,如果房子还在按揭,法院判决时通常会考虑“剩余贷款由拿房方继续还,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

房子是婚姻里最重的资产,也是最容易起纠纷的地方。小许这种情况,先理清首付和还贷的来源账目,再谈分割方案,账目清楚,方案就不难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