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7-10 14:04:33 人浏览
很多人以为被家暴了,法律能做的就是判离婚、让对方少分点钱。但有个事很多人不知道——你被打伤之后去医院花的每一笔钱,误工少赚的工资,请护工的费用,甚至交通费,都可以单独让施暴者赔偿。这不是离婚时候顺带提一句的事,而是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给你的独立权利。今天就把这块说清楚。
民法典第1179条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家暴也适用这条。按法院的标准,你能主张的主要有七项:第一是医疗费,包括挂号、检查、拿药、住院、手术,所有医院发票上写的都算。第二是护理费,住院期间请护工的钱,或者家人请假照顾你的,按当地护工标准折算。第三是误工费,因为你受伤没法上班,少拿的工资,法院按你的实际收入水平和医嘱的休养时间算。第四是营养费,医生在病历上写“加强营养”,就能按每天几十块的标准主张。第五是交通费,往返医院的打车钱、救护车费用。第六是残疾赔偿金,如果伤情达到伤残等级,根据鉴定结果按当地标准赔。第七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大家可能比较熟悉,民法典第1183条也明确写了,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举个例子,2026年3月杭州滨江区李女士被丈夫打致轻伤二级,住院12天,法院判对方赔医疗费2.8万、误工费1.6万、护理费3600元、营养费1800元、交通费600元,外加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七项合计近7万元。
很多人觉得这些赔偿法院会主动算好,其实不是。民法典第1179条和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明确告诉你:你要多少钱,就得拿什么证据。医疗费这块,所有发票、住院清单、门诊病历原件都要留好,别丢了。药店买药的单子也要保留,前提是有医生处方。误工费这块,需要单位开的请假证明和收入证明,最好有工资流水。如果自己开店或者打零工,可以提供近半年收入流水、微信转账记录、银行入账记录。护理费这块,聘请护工的要有护工协议和收据;家人照顾的,要有工资证明,证明他因为照顾你请假扣了多少钱。营养费和交通费相对来说举证压力小一些,病历上写“加强营养”,交通票据保留好就行。2026年5月成都武侯区王女士就吃过亏,住院10天花了一万多,但发票找不全,法院最后只认了8000,好在医生在她病历上写了“建议休养30天”,法院按她月薪6000判了全额的误工费。所以说,所有票据从看病第一天就专门拿个文件袋装好,别等打官司了才想起去找。
第一步,受伤后第一时间去医院,把伤情说清楚,跟医生说“我是被家暴”,要求病历上写“外伤”和具体伤情描述。同时报警,让警察出警并做笔录,要求开具反家庭暴力法第16条规定的告诫书。这一步很多人忽略,觉得去医院就行了,但反家庭暴力法第20条明确写了,法院审理家暴案件时,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都是可以直接作为证据的。第二步,伤情稳定后做伤情鉴定,由派出所委托法医鉴定机构做。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以上,还可以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并解决,省时省力。第三步,请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损失列出赔偿清单,通过离婚诉讼或单独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向法院主张。民法典第1091条还规定,家暴是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事由,可以和人身损害赔偿同时主张。
说到底,家暴不只是婚姻问题,更是人身伤害问题。民法典第1179条给了你明确的权利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反家庭暴力法也提供了保护令、告诫书等多重保障。受伤之后别只顾着伤心,把每一笔花销都记清楚、票据留好,这些钱本该是施暴者来承担,不是你自己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