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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走后存款被一个子女偷偷取走?2026年民法典说这三步能追回来

更新时间:2026-07-10 09:20:22 人浏览

老人刚走,兄弟姐妹还没坐下来商量怎么分遗产,就有人拿着老人的存折、银行卡去银行把钱取走了。这种事在现实中特别常见——老大觉得"我照顾得多,我先拿",或者有人趁大家还没反应过来就动手了。取走之后还不认账,说"钱本来就是老人给我的"。那遇到这种情况,其他继承人该怎么办?2026年民法典把这事说得很清楚:遗产分割前是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的,谁都不能单方面处置。下面这三条路,遇到类似情况可以直接用。

一、遗产分割前属于共同共有,私自取走不合法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存款、房产、车子、股票,都属于遗产。民法典第297条进一步明确,继承开始后、遗产正式分割前,所有继承人对遗产形成共同共有关系。说白了,老人走了之后,在没做继承公证、没办完分割手续之前,这笔钱在法律上属于全体继承人共同所有。一个人去银行把钱取走,等于把大家的东西自己拿走了,属于无权处分。2026年4月杭州上城区有个真实案例:张大爷去世后卡里剩36万,大儿子拿着存折取了28万,说"我操办后事用了"。其他两个子女起诉法院,大儿子拿不出28万的支出凭证,法院最后判他返还22万给遗产池重新分配,还承担了诉讼费。所以记住一点:办后事的钱应该大家商量着出,而不是先取了再说。

二、三步追回擅自取走的遗产

如果发现有人已经取走了存款或者变卖了财产,按下面三步走:第一步,立即调取银行流水或财产变动记录。拿老人的死亡证明和你的身份证,去银行打印老人名下所有账户的流水,看看钱是什么时候取走的、分几次取的、转给了谁。2026年6月深圳南山区一个案子里,三个子女去银行调流水,发现老二在老人生前最后两天用手机银行转了28万到自己账户,这种操作在法律上性质更严重。第二步,协商要求返还。给擅自取钱的人发个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把钱退回遗产池。民法典第985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取走存款不拿出来,就是典型的不当得利。第三步,协商不行就起诉。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遗产范围、要求返还擅自处分的款项,同时请求在分配时少分或者不分给擅自处分的人。虽然民法典继承编没有直接写"擅自转移遗产少分"这个条款,但司法实践中法院普遍参考民法典第1092条的精神,对恶意侵占遗产的继承人酌情减少份额。2026年5月成都武侯区就有一个这样的判决:三兄妹中二姐取走母亲40万存款拒不交出,法院判决她少分15%,40万里拿出32万退给遗产池,她自己只留下8万。

三、两个容易踩的坑,提前避开

第一个坑:别等太久不起诉。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那天开始算。也就是说,发现存款被取走的那一刻,三年内不起诉就可能丧失胜诉权。第二个坑:别私下"以牙还牙"。有的继承人发现别人取了钱,自己就去变卖家产或者也去取另一笔钱。这种行为同样违法,法院在分割时会对双方都作出不利评价。正确的做法是:先固定证据,再协商或起诉,千万别把水搅浑。另外,民法典第1145条到第1149条还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继承人可以协商推选一个遗产管理人,或者起诉请求法院指定,先由管理人统一保管遗产、支付税费债务,再做分割。这个制度对防止有人在分割前私自下手特别有用。

老人没留遗嘱走了,最怕的就是家里人因为钱闹得不可开交。发现有人擅自取走存款,记住三个步骤:调流水固定证据、要求返还、协商不成起诉。别拖拉,也别冲动自己去拿,法律给你的维权时间只有三年。实在搞不清楚,找个律师帮忙写个诉前保全申请,先把剩下的遗产冻住,再慢慢打官司分钱,这才是最稳妥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