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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婚姻属于无效

更新时间:2025-08-14 14:50:04 人浏览

婚姻是人生中的重要大事,一段合法有效的婚姻能给双方带来法律保障和稳定的生活。并非所有的婚姻都是有效的,了解什么样的婚姻属于无效,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什么样的婚姻属于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第一种是重婚。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例如,甲在已经和乙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又与丙登记结婚,那么甲与丙的婚姻就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重婚严重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损害了合法婚姻中另一方的权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

第二种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比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某些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对后代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所以法律予以禁止。

第三种是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就登记结婚,该婚姻是无效的。法定婚龄的设定是综合考虑了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结婚双方具备足够的成熟度和责任感来承担婚姻的义务和责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什么样的婚姻属于无效(图1)

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在人身关系上,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这意味着双方不能像合法夫妻那样相互享有配偶权,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例如,在无效婚姻中,一方生病需要照顾,另一方并没有法律上必须照顾的义务;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也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其遗产。

在财产关系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通常是指在导致婚姻无效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一方。比如,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在分割财产时得到更多的份额。同时,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重婚的情况下,将与合法配偶的共同财产用于与他人的同居生活,那么在处理无效婚姻财产时,要保障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无效婚姻所生子女的权益也受到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视和保障,确保他们的生活和成长不受父母婚姻无效的影响。

三、如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根据不同的情形有所不同。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申请时,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以重婚为由申请的,要提供证明对方存在重婚行为的证据,如对方与他人的结婚登记证书等;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的,要提供能证明双方年龄的身份证件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

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对婚姻的效力进行主动审查。即使双方当事人对婚姻效力没有争议,人民法院也会依据职权进行审查。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人民法院会对这些问题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通过这些程序,确保婚姻无效的宣告能够依法、公正地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也知道了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以及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这些知识对于保障我们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