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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撤回后还可以正常买卖吗

更新时间:2021-09-28 09:51:36 人浏览

赠与房产撤回后还可以正常买卖吗(图1)

 

房屋在赠与经过撤销后,物归原主可以正常买卖,但是撤销赠与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法临网小编的详细介绍吧

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任意撤销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赠与财产权转移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不再作为赠与。任意撤销法律规定的赠与都是免费的。如果赠与合同已经成立,那么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理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一个重要区别。特别是一些赠与合同的订立是

由于暂时的情感因素,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过于苛刻和不公平。

 当然,对任意性没有限制,相当于赠与合同没有约束力,不仅对受赠人不公平,而且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道德也有影响。因此,应限制赠与的撤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赠与财产已转移权利的,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若赠与物已交付并转移,赠与只限于赠与物未转让的部分,以保持赠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性。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的,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向公证处进行公证,表明赠与意愿的表达十分谨慎。因此,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3、具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无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无论是否经过公证,无论赠与财产是否转移权利,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有公益性质的捐赠,主要是以救济、扶贫、助学为目的,或者以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保等公共事业为目的的捐赠。这种赠与的公益性质决

定了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因当事人之间因道德因素而允许赠与人任意撤消的道德义务的赠与,与道德不符。因此,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此类赠与。

以上就是法临网小编关于房产赠与后撤销的条件相关介绍,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临网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