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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4-04-25 10:15:20 人浏览

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强制要求建立的一种住房储蓄制度,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我国,各省市都有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宁市也不例外。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南宁住房公积金是由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专项储蓄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 强制缴存:所有在南宁市缴纳社保的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等,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双方缴纳: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各缴纳职工工资的5%作为住房公积金。

3. 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南宁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图1)

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用途

1. 购买自住房: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 偿还住房贷款: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本息。

3. 租房提取:职工在南宁市租房居住,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可以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用于支付房租。

4.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5. 离休、退休:职工离休、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南宁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开户:职工应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2. 缴存: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3. 提取:职工符合提取条件时,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南宁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的住房储蓄制度,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符合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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