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等情形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此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此外,毁坏重要财物或物品、动机特别恶劣、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受阻等,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这种情况下,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和量刑,会综合考虑财物的实际价值、毁坏手段、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