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以“免费体验”诱导消费者办理高额充值卡,事后拒不退款现象屡见不鲜。掌握以下法律规则,可高效追回款项并主张欺诈赔偿。
一、强制消费可撤销合同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美容院未明示消费金额或强制搭售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撤销合同。2023年杭州李某被诱导充值5万元,凭店员推销录音成功起诉,法院判决全额退款(《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二、虚假宣传三倍赔偿
美容院虚构“专利技术”“医学资质”构成欺诈。北京王某发现祛斑项目使用三无产品,凭宣传册与产品检测报告,获赔充值款三倍金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三、股东连带责任突破
若门店注销逃避债务,可追索总公司或股东财产。上海某美容院倒闭后,消费者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起诉控股股东连带退费18万元。
维权步骤
1.立即封存产品外包装及服务协议;
2.向卫健委举报无证开展医疗美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3.通过“12315”平台提交集体投诉,触发跨区域联合执法。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55条;《民法典》第148条;《公司法》第20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