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 法律知识
    >
  • 法律文章
    >
  • 法律文章详情

诈骗罪中关于被害人认识错误的分析

#刑事案件

1020浏览

2025-02-19 13:51:35

叶广运

叶广运 律师

安徽胜悦律师事务所

咨询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要求被害人因欺骗行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这里的认识错误须具备"实质性"与"排他性"双重特征,即错误认识必须直接导致财产处分,且不存在其他介入因素。

  1、错误认识的形成机制

  需证明欺骗行为与错误认识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指出,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的特殊认知缺陷(如文盲、认知障碍)实施欺骗,可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2、认识错误的认定标准

  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的统一

  采取"修正的客观说":以普通理性人的认知水平为基准,同时考量被害人的特殊认知能力。如老年人被虚假保健品宣传欺骗,需结合该群体普遍认知特点进行判断。

  3、司法证明的特殊要求

  需通过客观证据链印证主观认知状态,如收集欺骗话术文本、资金流向异常记录、第三方证人证言等。实务中常采用"推定+反证"模式:基础事实(欺骗行为、财产损失)被证实后,可推定认识错误存在,允许被告人举证反驳。

  认识错误的司法认定需穿透表象考察核心事实关联,既要防止客观归罪,也要避免过度主观化裁量。

引用法条

刑法266条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
咨询律师
,获取专业解答。

法临 律师咨询

在线

10秒极速应答

7×24小时在线

无限次追问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