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致死案件,肇事司机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也即被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
涉嫌犯罪是要被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定罪处罚的,但如果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就不一样了,因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有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交通肇事罪属于上述第(2)中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类别,故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适用该程序的意义在于:
1.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2.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也就是说,车祸致死案件,如果致害人得到谅解书的,则存在不被起诉的可能。至少也将是从宽处理(减轻、从轻处罚)。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