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6 09:40:46 人浏览
居委会,全称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协助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3.参与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辖区居民的业余生活;
居委会成员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3年。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由居民民主推荐候选人,经居委会筹备组审查后,再由全体居民投票选举产生。
居委会是城市街道和乡镇政府领导下的群众自治组织,具有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环境治理、组织社区活动、协调邻里纠纷等职责。居委会成员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3年。了解居委会的作用和职责,对于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和居民自我管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