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1-03 10:15:14 人浏览
富士康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代工企业,在太原的工厂也吸引了不少求职者的目光。最近有求职者反映,富士康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不退体检费的问题,引发争议。
根据求职者的爆料,富士康太原工厂在招聘过程中要求求职者自费进行体检,并承诺在未入职的情况下退还体检费。当求职者体检后未通过或者选择不入职时,富士康却拒绝退还体检费。
对此,富士康方面表示,体检费用是求职者自行支付的,与公司无关。他们不承担退还体检费的义务。
富士康的招聘行为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入职前的体检费用。本案中求职者并未与富士康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合同法》并不适用。
如果求职者认为富士康不退体检费不合理,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式:
1. 与富士康协商:求职者可以尝试与富士康协商,要求退还体检费。
2. 向相关部门投诉:求职者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解。
3.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和投诉均无法解决问题,求职者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富士康退还体检费。
太原富士康招聘不退体检费的行為引发争议。求职者在选择求职时应谨慎考虑体检费用的问题,必要时采取维权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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