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5 10:32:21 人浏览
私人放高利贷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但如果私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那么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因此,虽然私人放高利贷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涉及到高利转贷等违法行为,就可能触犯刑法。请注意,在涉及金融交易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