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2 14:40:33 人浏览
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这种情况下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追索权时效期为3年,超过3年就不能起诉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
如果借款人在3年内已经承认欠款,或者已经还了部分借款,那么借款人的追索权时效期将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在3年内承认欠款或者还了部分借款,那么从承认欠款或者还款之日起重新计算3年,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起诉了。
如果借款人在3年内曾经向债权人确认过借款事实,或者在3年内与债权人有过书面协议,那么借款人的追索权时效期将延长至10年。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在10年内可以起诉债权人追讨借款。
如果借款人和债权人在3年内曾经有过诉讼或仲裁程序,那么借款人的追索权时效期将暂停。也就是说,从诉讼或仲裁程序开始到结束期间,借款人的追索权时效期暂停计算。如果诉讼或仲裁程序结束后,借款人仍未起诉,那么借款人的追索权时效期将从暂停的时间点开始重新计算。
借款超过3年还能起诉吗?答案是,如果借款人在3年内承认欠款或还了部分借款,那么从承认欠款或还款之日起重新计算3年;如果借款人在3年内曾经向债权人确认过借款事实,或者在3年内与债权人有过书面协议,那么借款人的追索权时效期将延长至10年;如果借款人和债权人在3年内曾经有过诉讼或仲裁程序,那么借款人的追索权时效期将暂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