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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立遗嘱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更新时间:2024-01-12 17:21:05 人浏览

要确定立遗嘱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年龄条件:一般情况下,年满18周岁且智力正常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精神状态:无精神障碍或障碍已治愈,能够理智地处理财产事务。

3、表达和理解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理解遗嘱的内容和含义。

4、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对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疑问,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程序进行鉴定,或者结合遗嘱人的病历资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以及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在实践中,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何确定立遗嘱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图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