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什么是有效遗嘱?

更新时间:2023-12-01 17:49:33 58人浏览

遗嘱是指遗留人在生前对其遗产的处置意愿以书面形式进行的表达,是保障个人财产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遗嘱的效力与否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什么是有效遗嘱?(图1)

什么样的遗嘱才是有效的呢?

遗嘱必须是自愿、真实的表达遗留人的意愿,不能是被他人强迫或欺骗所导致的。遗嘱必须是书面形式,可以手写、打印或者使用计算机等方式制作,但必须由遗留人本人亲笔签名。遗嘱还必须有证人,证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不能是遗留人的继承人或受遗产人。证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自己的姓名、住址等信息。遗嘱必须明确表达遗留人的遗产处置意愿,包括遗产的分配方式、受遗产人的身份等信息。

如果遗嘱符合以上要求,那么就可以被视为有效的遗嘱。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并非一劳永逸的,遗留人可以在生前随时修改或撤销遗嘱,只有最后一份遗嘱才是有效的。如果遗留人在生前没有制作遗嘱,那么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有效遗嘱是指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遗嘱,只有遵循法律规定制作的遗嘱才能保障遗留人的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在制作遗嘱时,遗留人应当仔细考虑自己的意愿,并且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制作,以免遗留人的意愿因为遗嘱无效而未能得到充分尊重。

什么是有效遗嘱?(图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