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27 17:31:55 人浏览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可以获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如果孩子是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以下是法临网小编的详细介绍。
子女是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在农村,子女是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直至房屋自然死亡。
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
住宅用地概念,是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农民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尽管农村居民的住房是完全私有的,但是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所以,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必须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但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规划、村镇规划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率过高,远远超出了地方设定的标准。
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会计单位有权调整或重新安排使用。但是对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树木等,应当进行合理补偿,不得平调。
住宅用地使用权范围较广,主要包括如下:
1.占有权。
2.使用权。
3.有权在家园空余处建造其他建筑.设施。在主楼外,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宅基地范围内自己建造生产或生活所需的其他建筑和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宅基地种植树木、花卉和蔬菜。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
5.将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一起转让。政府保护私人住宅的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由于住房与宅基地同属一体,不能分开,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必须与房屋一起转移。如有变更,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农村户口的成员是可以使用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之后。有关宅基地的使用权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