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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中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1-10-18 16:21:56 人浏览

管制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的主刑内容,一般情节轻微,罪犯有悔改之心的,予以管制或拘役。虽然大家也听说过管制和拘役,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在刑法中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呢?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刑法中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管制是不拘留罪犯,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刑罚。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留、强制劳动的刑罚。

在刑法中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图1)

管制和拘役的适用范围区别

(一)管制的适用范围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规定,可以适用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和婚姻家庭罪上。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犯罪性质不是很严重,社会危害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因此,适用管制刑的罪犯必须具有较低的人身危险性,如果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那么管制就很难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因此,适用管制并不能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

(二)拘役的适用范围

1.通常只有较轻罪行性质较轻的犯罪才适用拘役。渎职罪是适用比例最高的,其次是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在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为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适用拘役,但比例最低。

2.拘役通常适用于对社会危害较小的罪行。中国刑法规定,除过失致人死亡罪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于拘役,约占所有过失犯罪的95%。在同类犯罪中,一些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可以适用于拘役。

3.在我国刑法规定中,设定拘役刑的规定大多是以拘役为最低法定刑。对此种规定,既可适用于罪行较轻且无需判处监禁的罪行,也可适用于可能判处短期监禁但有较轻情节的罪行。

此外,在刑法分则中对管制刑作了规定,大多规定了拘役。这种规定把拘役置于管制和监禁之间。因此,除上述两种用法外,拘役还可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情节严重的犯罪。另外,在将短期监禁作为法定最低刑罚的犯罪中,如果特定罪行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处以拘役。

以上是对在刑法中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的解答,管制的处罚强度是要更轻与拘役的,而在对罪犯判处管制的时候一般是不需要被羁押的,但此时需要同时进行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