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8-28 09:33:07 人浏览
读者小吴的父亲前阵子因为生意上的事被拘留了,家里人急得团团转。律师说可以争取“取保候审”,但小吴完全没概念:这到底是放人还是不放人?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先说清楚概念: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意思是嫌疑人不用关在看守所,交纳保证金或找保证人后,在家里等待案件继续侦查、起诉和审判。《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简单说,罪行相对轻、社会危险性小、或者身体有特殊情况的,才容易批。重罪、有逃跑或串供风险的,通常不会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申请。《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确,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检法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实践中,律师代为申请最常见,因为要写申请书、附上理由和证据材料(比如病情证明、单位担保、固定住所证明)。家属也可以自己提交书面申请,但材料准备上往往不如律师专业。
第一,及时委托律师,让专业人士评估能不能取保、怎么申请。第二,如果决定用“保证人”方式,家属中符合条件的(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有固定住处和收入)可以担任保证人。第三,若是“保证金”方式,准备好钱,金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当地经济水平等定,起点一般是一千元。
还要提醒一点:取保期间必须随传随到,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变动要及时报告。一旦违规,保证金可能被没收,甚至被变更回拘留、逮捕。取保只是换个地方等结果,不是案子结了。
小吴家的情况,建议先让律师会见了解涉嫌罪名和情节,再判断符不符合那四种情形。条件够,就尽快提交申请,争取在“黄金37天”里把人带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