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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原告法庭上怎么陈述事实

更新时间:2021-09-29 17:47:31 人浏览

诉讼证据的分类中,有一种是当事人陈述,它属于言词证据的一种,它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那么大家知道民事案件原告法庭上怎么陈述事实吗?法临网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民事案件原告法庭上怎么陈述事实

诉讼通常包括起诉书的首尾、正文和结尾。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注明文件名称,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民事案件原告法庭上怎么陈述事实(图1)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请求是指民事诉讼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体现了原告的诉讼意图和目的。

2、事实与理由

举证和举证是民事诉讼的核心。

事实上,提起诉状、实现诉讼请求的根据和依据,也是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实事求是,反映事实真相,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二是要围绕请求写事实,既要反映事实,也要突出重点。

根据是对事实的概括和评述,一般包括两个含义:一是依事论,二是法律伦理。论述理由要注意两点:一是要以事实为根据,要抓重点,打中要害;二是要严格引用法律条文;

事实和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二者都应该切合诉讼要求,其中的几个部分内容应该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互相脱离和互相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出证据应注意三个要点:一是要规范证据名称,使之符合法律;二是既要写出证据的名称,又要写出证据的来源;三是要写出证人的姓名和地址。

(三)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致被诉法院的名称,二是被起诉的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被起诉的日期。

诉讼时效问题与具体日期有关。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写起诉书时,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计算诉讼时效的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0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件应当注明民事起诉书的副本数、附件证据的名称和数量。起诉属于初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决或要求复审,此时所使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对于当事人陈述主要是指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作出的陈述,但是由于主观性较强,所以单独当事人陈述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其它证据来辅助。要是你对当事人陈述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临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