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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更新时间:2021-09-26 18:01:30 人浏览

精神损害赔偿在人们的嘴边常常提起,但到底哪些情况能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呢?
哪些情况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图1)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经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确定,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已由原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

 

由于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具体准确的界定,本文将简要介绍这一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况:
第一,侵犯他人生命、健康、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使他人精神受到损害;

第二,非法侵犯监护权,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对监护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

第三是侵犯死者人格权或者非法使用、侵犯遗体、遗骨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第四是丢失或破坏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造成精神损害。

 

此外,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也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上述范围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否则,不符合上述范围的,不得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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