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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交多少钱

更新时间:2021-10-11 10:43: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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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交多少钱(图1)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知道在诉讼时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就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那么,大家知道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吗?下面小编就来回答一下,供大家阅读。

一、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少费用

申请保全时支付的费用取决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被保全财产的价值越高,支付的费用就越高,但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少费用

实际保全财产按以下标准支付:

财产金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金额的,每件支付30元;1000元至10万元以上的,按1%支付;超过10万元的,按0.5%支付。但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支付的最高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

二、财产保全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诉讼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起诉前向被诉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在30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并裁定保全的,可以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讼财产保全。

2、提供财产线索

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寻找债务人的财产,申请人必须自行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下列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地址明确,权利人名称明确,最好有相关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称和债务人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权:需要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

如果申请人没有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可以尝试奖励。但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实施奖励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奖励和以蒲公英合作网为代表的民间奖励,在诉讼阶段并不支持奖励。申请人可以尝试自己登报奖励。

3、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上诉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裁定。

5、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直到生效法律文书实施。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解除保全裁定的裁定。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申请人在诉讼前30天内未提起诉讼的。

6、赔偿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误的,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财产保全费用和及程序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临网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