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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者鉴定未伤残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1-09-26 17:34:56 人浏览

  交通事故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无论是否造成受害者伤残,只要受害者造成损害、财产或人身损失,行为人都需要赔偿。所以下面就由法临网小编为你介绍一下关于交通事故受害人鉴定未伤残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你解决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受害者鉴定未伤残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不构成伤残赔偿金额因人而异,交通事故受害者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按下列项目计算赔偿金额

  1、医疗费。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如果赔偿方认为治疗费用不合理,可以提供举证证明。

  2、误工费。这一误工费取决于受害人的工作时间和收入。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地相同或相似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受害者鉴定未伤残怎么处理(图1)

  3、营养费。营养费是根据受害者的残疾程度,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费可参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国家公务人员差旅费补贴标准确定。

  5、交通费。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员为其接受医疗或转院治疗所支付的费用。交通费用必须凭正规的单据,凭证必须符合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

  “交强险条款”第6条规定:在交强险合同中,责任限额,是指在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一起事故受害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最高赔偿。

  上述规定中的人身伤害应包括伤害和死亡,伤害包括不构成残疾的一般伤害和残疾的伤害。根据这一保险条款第8条第2款,护理费、住宿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其他不属于死亡和残疾的专门赔偿项目,这类项目不构成残疾的一般伤害也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受害者并没有致残,此时虽然并不能获得残疾赔偿金,但是由于受害者是处于受伤的状态,故此肇事者或者是与肇事者有投保关系的保险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具体的肇事赔偿金,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