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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离婚吗

更新时间:2024-02-28 11:39:17 人浏览

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6〕19号),在上海市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上海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

2.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或者一方起诉离婚,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可以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在上海市居住,但是他们的婚姻登记地在上海市,也可以在上海市办理离婚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等。如果有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和监护协议等材料。

外地人在上海市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建议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律师。

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离婚吗(图1)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