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8-19 06:17:23 人浏览
现在很多老人上了年纪写不动字,就想着用手机录一段视频把身后事交代清楚。这个想法没错,但录音录像立遗嘱可不是随便对着镜头说几句话就行的。民法典对录音录像遗嘱有专门的格式要求,少一个环节,这份遗嘱就可能白录。这篇文章把怎么录才有效、哪些坑容易踩给你讲明白。
有,前提是录得规范。《民法典》第1137条写得很清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说白了,就是录的时候不能只有老人一个人对着手机自说自话,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陪着,而且每个人的名字或者脸要在画面里出现,录制的年、月、日也要在录像里体现出来。这三样缺一不可。
举个真实的例子,2026年3月,江苏南京一位刘大爷用手机自己录了一段视频,说要把房子留给照顾他多年的孙子,没找任何见证人。刘大爷去世后,子女们为这套房子闹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定,这段录音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在场,也没有记录姓名和日期,不符合《民法典》第1137条的规定,属于无效遗嘱。房子最后还是按法定继承分了。
第一,见证人的身份有讲究。根据《民法典》第1140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跟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当见证人。比如老人想通过遗嘱把房子给大儿子,那大儿子就不能当见证人,老伴如果属于法定继承人,同样不合适。最好请两位没有利害关系的邻居、朋友或者社区工作人员来见证。
第二,录制的时候要一气呵成。开头让老人报一下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说清楚当天是几几年几月几日,然后当着见证人的面把遗嘱内容完整说一遍。录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要报名字、露脸,镜头别乱切,中间也别停下来。录完之后最好当场把视频保存好,多存几个地方,比如手机、电脑、云盘各存一份,免得设备坏了视频没了。
第三,见证人也要在视频里表明身份。录像里光有老人一个人说话不行,两个见证人同样要在镜头前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确认自己全程在场、听清了老人的真实意愿。这样万一以后有人质疑,视频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如果已经录了但不符合格式,也别慌,可以从头再录一份规范的。录制的时候把见证人、姓名、日期这些要素补全,重新录一遍就行,以前那份不合格的可以当场销毁,避免将来产生争议。
要是老人身体状况已经不允许再录了,也可以考虑其他方式。比如老人还能签字的,可以改立自书遗嘱或者代书遗嘱,同样要找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情况更复杂的,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公证书的证明力更强。
需要提醒的是,多份遗嘱内容冲突的时候,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不管是哪种形式的遗嘱,日期一定要写清楚,越晚立的越算数。
说到底,录音录像遗嘱的核心就一句话: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姓名、肖像、年月日齐全。老人如果想用这种方式安排身后事,最好提前咨询一下律师,把格式问题一次性搞清楚,免得一番心血最后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