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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孩子抚养权户口怎么迁

更新时间:2024-01-22 10:30:01 人浏览

离婚分居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一方,那么该方需要将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那么,拥有孩子抚养权户口怎么迁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1. 准备材料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户口迁移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 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5. 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 父母双方的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例如房屋产权证等。

2.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准备好材料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办理前,可以先电话咨询派出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便事先准备。

3. 办理手续

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准备的材料。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有不足或不符合要求的,会要求补充或重新提供。

审核通过后,需要缴纳户口迁移费用,一般为10元左右。缴费后,派出所工作人员会为孩子办理新的户口簿,并将原户口簿注销。

4. 注意事项

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情况,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2. 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办理失败或被处罚;

3. 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在,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如果有一方无法签字,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婚或分居,需要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拥有孩子抚养权户口怎么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避免违反规定导致办理失败或被处罚。

拥有孩子抚养权户口怎么迁(图1)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