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6 09:42:41 人浏览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知识产权收益等,以及婚后继承、受赠的财产和双方婚后共同购置的房屋、车辆、股票等。
1. 平等分割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2. 照顾子女原则: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
3. 尊重夫妻约定原則: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归属有特定约定的,法院在分割时应优先保护该约定。
4. 保护一方弱势地位原则: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原因不能获得收入或者收入较少,法院可酌情多分给其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对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婚前财产,包括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后一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婚前财产一般归属于产权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婚后对婚前财产进行了增值,增值部分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起诉离婚财产认定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具体分割方式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