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必须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12 10:11:54 人浏览

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必须判决

解除同居关系并不一定要法院判决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定义

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

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

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须具备5个条件:与婚外异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有以下特征:

(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

(2)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

可以来法临网找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咨询服务是最好的选择,这里律师会带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替你解答自己的疑问。

法临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法临网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