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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转至一方名下要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2024-01-05 13:36:42 人浏览

如果要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转至一方名下,需要完成以下手续:

1. 夫妻双方共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房产管理交易中心将对夫妻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请符合条件,将进行下一步的审核流程。

2. 提交土地变更申请,并提交齐全的资料。如果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将予以受理。如果资料不齐或不合规定,将说明理由,并告知需要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补交材料齐全后,将再次受理申请,并给出受理编号和发放回执单。

3. 登记人员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和实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果申请符合规定,将报上级核准,直至通过终审阶段。

4. 申请人或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前往是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缴纳相关费用,然后领取新的房屋权属证书。

完成以上步骤后,夫妻共有的房产即可转至一方名下。建议在办理手续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夫妻共有房产转至一方名下要什么手续?(图1)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