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 法律知识
    >
  • 法律文章
    >
  • 法律文章详情

离职时用人单位拒不开具离职证明怎么办

#综合咨询

880浏览

2025-05-20 11:08:57

刘达

刘达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咨询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网友咨询:

  我辞职一个月了公司一直拖着不开离职证明,新单位催着要,我能怎么办?

  律师解答:

  1.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先心平气和地跟公司协商,提醒公司这是离职时的法定义务,希望公司可以在离职之日的当天就把离职证明出具完毕。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3.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且还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权利。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为离职的员工出具离职证明是法定的义务并未附加任何条件。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单位就应当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离职证明中的非必备条款及内容可以协商确定,但必须保证是客观真实的,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不应记载对员工不利的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
咨询律师
,获取专业解答。

法临 律师咨询

在线

10秒极速应答

7×24小时在线

无限次追问

咨询

相关法律文章

天花板坠落砸伤爱车谁之过?

天花板坠落砸伤爱车谁之过?

小区业主王先生发现停放在自家地下车库的车,被失修坠落的天花板砸伤,致使车辆出现凹陷、擦伤、划痕等。事发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王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双方达成调解,物业公司向王先生支付修车费及租车费。王先生诉称,其购买小区车位,每年交纳物业费。某日上班时发现停放在车位的车辆被上方坠落的天花板砸坏,造成车辆左侧和电动尾门、后保险杠受损。其发现上述事故后,叫来物业人员沟通,物

#综合咨询913 人看过

2025-08-07 16:11:55

按份共有的房屋,有人要房有人要钱怎么办?

按份共有的房屋,有人要房有人要钱怎么办?

李甲、李乙与李丙系兄弟姐妹三人,根据生效的继承纠纷判决,登记在三人母亲名下的五间房屋由三人继承,李甲、李乙均取得30%的份额,李丙取得40%的份额。随后,三人对涉案房屋的分割问题产生争议。李甲、李乙起诉,请求判令涉案房屋归其二人所有,两人各占50%的份额,同时向李丙给付折价款。庭审中,李甲、李乙亦表示,若不能取得房屋,则同意变卖或拍卖房屋后分割折价款,但明确不同意实物分割。李丙则表示不同意变价或折

#综合咨询964 人看过

2025-08-07 16:11:52

骑行共享电动车撞伤他人,谁来“买单”?

骑行共享电动车撞伤他人,谁来“买单”?

基本案情于某骑行共享电动车左转弯时,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孙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孙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事故发生时,于某所骑共享电动车由某科技公司所有并运营,通过某软件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进行租赁。该共享电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10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因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孙某遂将于某、某软件公司

#综合咨询808 人看过

2025-08-07 16:11:48

男子打车送脑出血父亲就医被取消订单,司机需要为耽误病情负责吗

男子打车送脑出血父亲就医被取消订单,司机需要为耽误病情负责吗

男子打车送脑出血父亲就医被司机取消订单,司机取消订单耽误患者送医该担责吗?结论先行司机在该事件中无须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但道义上可受谴责;乘客一方因“信息缺失+急救方式选择失当”应自担主要风险。一、合同层面:司机取消符合平台规则1.网约车合同属“预约服务”,乘客未在平台规定的免费等待时间(6分钟)内登车,司机依规则取消订单,不构成违约。2.乘客下单时未在APP或电话中明确“危重病人、需闯红灯送医”

#综合咨询811 人看过

2025-08-07 14:53:30

医生坠楼身亡,生前遭患者家属连续七个月网暴,患者需要担责吗?

医生坠楼身亡,生前遭患者家属连续七个月网暴,患者需要担责吗?

57岁妇产科主任坠楼身亡,生前遭患者家属账号连续七个月网暴、恐吓和线下跟踪,该患者会担责吗?新闻的信息量很多,我们一条条来分析。1.首先是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死者的人格权(名誉、隐私等)受侵害时,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认定要点:需证明患者家属的网暴行为(如侮辱性言论、歪曲事实)直接损害了邵医生的名誉权或隐私权,且与自杀存在因果

#综合咨询941 人看过

2025-08-07 14:13:31

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可以通过约定超过2年吗

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可以通过约定超过2年吗

双方当时约定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超过2年的,约定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

#综合咨询912 人看过

2025-08-07 11:50:35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

#综合咨询850 人看过

2025-08-07 11:50:25

室内装修保修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室内装修保修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

#综合咨询894 人看过

2025-08-07 11: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