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5 09:33:49 人浏览
司法鉴定通则是指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的基本法律法规,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组织、管理、程序和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对司法鉴定行为加以规范,是司法鉴定活动的基本准则。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当事人对司法鉴定事项进行调查、收集、分析、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过程。具体包括:
1. 鉴定委托:由当事人或司法机关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委托鉴定事项。
2. 鉴定受理:鉴定机构审查鉴定申请,决定是否受理鉴定委托。
3. 鉴定准备:鉴定机构指定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收集鉴定材料。
4. 鉴定实施:鉴定人根据鉴定方案进行鉴定,收集数据和材料,分析和研究。
5. 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人形成鉴定意见,制作鉴定意见书,并交由鉴定机构审核。
6. 鉴定意见书送达:鉴定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委托方和相关方。
司法鉴定责任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以及当事人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具体包括:
1. 司法鉴定机构的责任:建立健全鉴定管理制度,对鉴定人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 司法鉴定人的责任:按照鉴定程序进行鉴定,出具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意见;
3. 当事人的责任: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材料,遵守鉴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