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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4-05-10 09:49:55 人浏览

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传唤后不按规定时间到案接受调查,或者在调查过程中企图逃避、毁灭证据、串通证人、伪造证据、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公务,则相关机构可以依法拘传违法行为人。

一、拘传是什么意思?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到案后,对其采取的临时性羁押措施。

拘传与刑事拘留不同,拘传属于一种强制措施,传唤到案后不得超过12小时;而刑事拘留是拘留的一种,传唤到案后可以羁押37天,必要时可以延长至47天。

拘传是什么意思(图1)

二、拘传时间能超过12小时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在下列情形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2小时: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12小时内讯问完毕的;

犯罪嫌疑人正在预备或者实行犯罪,有紧急采取措施的必要;

犯罪嫌疑人有逃避侦查、毁灭证据等行为,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

三、拘传后如何解除?

拘传后的解除方式有以下几种:

期限届满自动解除。拘传期限为12小时,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延长12小时,则拘传期限为24小时。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应立即解除拘传。

侦查终结,案件转为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或者不起诉的。公安机关应立即解除拘传。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解除拘传。

拘传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临时性羁押措施,具有强制性,且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延长12小时。拘传后,如果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者被不起诉,应立即解除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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