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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4-04-30 09:35:54 人浏览

在法律程序中,“公告送达”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无法直接向受送达人送达法律文书时,采用公开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送达是一种补充性的送达方式,其目的是确保法律文书能够有效送达,保障受送达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一、公告送达是什么意思?

公告送达是指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1.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住所不明;

2. 受送达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

3. 其他无法以通常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形。

公告送达的方式包括在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告、在公告栏或指定场所张贴公告等。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一定期限后,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是什么意思(图1)

二、公告送达期限经过后有什么后果?

公告送达期限经过后,送达即告完成,送达效力与直接送达相同。受送达人因公告送达而受到损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三、公告送达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公告送达的适用范围包括:

1. 民事诉讼中的传票、起诉状、判决书等;

2. 行政诉讼中的起诉书、判决书等;

3. 仲裁程序中的仲裁通知书、仲裁裁决书等。

公告送达是一种重要且有效的法律送达方式,其目的是保障受送达人的知情权,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在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