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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费撤诉退不退呢

更新时间:2024-11-13 10:09:21 人浏览

立案受理费是法院受理案件时收取的费用,通常由原告承担。当原告在案件立案后决定撤诉,是否可以退回立案费,是一个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立案费撤诉退不退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立案后因撤诉而未经审理的,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也就是说,立案后撤诉,立案费可以退一半。

立案费撤诉退不退呢(图1)

二、立案费撤诉退还条件

原告申请退还立案费,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案件已立案但尚未开庭审理;

2. 撤诉未经审理,即庭前撤诉;

3. 提交撤诉申请书并附立案费收据。

三、立案费撤诉退还流程

1. 提交撤诉申请书:向受理案件的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并注明撤诉原因。

2. 提供立案费收据:申请退还立案费时,需提供缴纳立案费的收据。

3. 法院审查:法院会审查撤诉申请及立案费收据,符合条件的,会核准退还。

4. 退还立案费:法院会将立案费减半后退还至原告指定的账户。

温馨提示:

1. 立案费退还需在撤诉后合理时间内提出,一般不超过30日。

2. 如果案件已经开庭审理,立案费将不予退还。

3.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退还的立案费将转至律师账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