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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多少钱不还可以立案

更新时间:2024-07-24 10:11:23 人浏览

借出去的钱迟迟要不回来了,令人心焦又无奈。很多人会咨询律师,是否可以立案追债。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借出去多少钱不还可以立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下列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救济金的案件;

(二)婚姻关系、收养关系、监护关系纠纷的案件;

(三)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

(四)依法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的案件;

(五)已经受理或者已经审结的案件;

(六)法律规定由其他机关解决的案件;

(七)当事人没有适格的诉讼主体资格的案件;

(八)当事人超过起诉期限的案件;

(九)滥用诉讼权利的案件;

(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十一)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案件。

可以看出,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借出去多少钱可以立案做出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借款事实、欠款金额和到期未还事实,法院就会受理此类案件。

借出去多少钱不还可以立案(图1)

二、借出去10万元不还可否立案?

借出去10万元不还是否可以立案,需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双方有借款合同或借条等书面证据,且内容清晰、完整,证明借款人已欠款10万元,那么符合立案受理条件。

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则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此类证据难以举证,法院可能不会受理。

三、借出去钱后别人承认欠钱但以还不起为由不还可否立案?

借出去钱后,对方承认欠钱但以还不起为由不还,是否可以立案,也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借款人确实有还款能力,但故意不还,法院会支持债权人起诉。

如果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债权人起诉。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执行效果可能不理想。

借出去多少钱不还可以立案,没有明确的金额规定,主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如果借款人承认欠钱但无力偿还,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立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