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9 09:39:53 人浏览
在日常生活中,因为经济困难导致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欠多少钱不还法院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债务人抓走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欠款人具备以下条件时,法院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其拘留:
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恶意逃避执行。
欠款人只要在法院判决后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就不会被法院采取拘留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财产。人民法院采取拘留措施,不得超过十五日,拘留期间不计入履行期限。”
被法院拘留的欠款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法院解除拘留:如果欠款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已经履行了法院的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拘留。
协商还款:欠款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达成新的还款方案,并取得法院的认可,以解冻拘留。
履行判决:欠款人可以在拘留期间履行法院的判决,包括偿还欠款、支付诉讼费用等。
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拘留欠款人,是基于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欠款人只要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就不会被法院拘留。如果被法院拘留,欠款人可以通过申请解除拘留、协商还款或履行判决的方式,解冻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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