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9 09:34:14 人浏览
随着汽车消费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汽车进行日常出行。对于一些购车能力不足的人来说,选择车贷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购车方式。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可能会出现车贷逾期不还的情况,而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可能会采取扣车等方式进行催收。那么,车贷逾期不还扣车是否违法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借款人逾期不还车贷款项,导致债权人无法收回借款,就构成了违约行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行使担保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财产的范围和方式,债权人就有权利依据该约定行使担保权,包括扣车等方式。
从法律角度来看,债权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担保财产的范围和方式,且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项的情况下,采取扣车等方式进行催收,是合法的。债权人在采取催收措施时,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采取过度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进行催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行为。
扣车也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例如,必须事先通知借款人,告知扣车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何行使赎回权等相关事宜。扣车的财产必须属于借款人所有,并且不能超出借款合同中担保财产的范围。
车贷逾期不还扣车是合法的,但是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采取过度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进行催收,也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应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逾期不还款项的情况。如果遇到催收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借款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