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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转账流水没有借条能立案诉讼吗?

更新时间:2024-03-14 11:25:09 人浏览

只有转账流水没有借条立案诉讼吗?答案是可以,但是要看具体情况。

民事诉讼中,转账流水是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形式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其中,书证是最常见的证据形式,而转账流水就是一种书证。

转账流水可以证明两个事实:一是转账的时间、地点、金额等基本信息;二是转账的双方身份和关系。在借款纠纷中,如果借款人向借款人转账,转账流水可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向借款人支付了一定金额的借款。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借款,或者拒绝归还借款,借款人可以通过转账流水来证明借款事实,从而起诉借款人。

转账流水并不是万能的证据。在借款纠纷中,如果借款人和借款人之间存在争议,转账流水可能并不能证明借款的性质、利率、期限等具体内容。如果借款人没有借条或者其他书面证据,诉讼的难度会加大。

如果您需要借款或者出借借款,最好还是签订借条,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证据不足的情况。如果您已经发生了借款纠纷,也可以通过转账流水来证明借款事实,但也需要注意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诉讼结果。

只有转账流水没有借条也可以立案诉讼,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证据是否充分。在借款纠纷中,签订借条和保留好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转账流水没有借条能立案诉讼吗?(图1)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