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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担保法解释新旧变化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09-26 17:48:37 人浏览

2021担保法解释新旧变化是什么?(图1)

2021担保法解释新旧变化是什么?

我们于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并于2000年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解释。接下来由法临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

担保法解释新旧变化是什么?

1: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就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情况达成协议。

2:关于保证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3:非营利性、非营利性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作为担保人。

4、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一般担保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变更。

6: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为6个月。

7.最高担保参照适用最高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8: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保证人才对担保人是有效的,并认可禁止债权转让条款的效力。

9.债权人可以另行约定债务转移后的担保责任。第三人加入债务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受影响。

10: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从权利消灭之日起算。

11.保证人的追偿权和代位权取消保证人之间的相互追偿。

12:对不能作为担保人进行了调整。

以上是法临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担保法解释新旧变化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临网。